济宁市政府提出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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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529
事件名称: 济宁市政府提出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59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4年7月16日

事件描述

市政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了《关于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从1994 年下半年起,要积极稳妥地出售公有住房,加大租金改革力度,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快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危旧房的改造,鼓励集资、合作建房,推动住房“解危”、“解困”,力争2000年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新型住房制度,使城镇居民住房达到小康水平。《意见》要求, 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合理负担原则,坚持售、租、建并举原则,坚持统一政策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散决策原则,坚持机制转换、配套改革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房改工作的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房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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