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作出市委常委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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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471
事件名称: 市委作出市委常委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56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3年9月

事件描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真正把市委常委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改革创新、务实高效、团结协调、廉洁勤政、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坚强集体,更好地担负起领导全市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重任,20日,市委印发《市委常委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提出:一、思想上、政治上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二、努力学习掌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驾驭能力。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五、坚定不移反腐败,保持清正廉洁。六、注重调查研究,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七、 发扬创业精神,脚踏实地,真抓实干。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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