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提出大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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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438
事件名称: 市政府提出大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55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3年3月

事件描述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四大提岀的建立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的方针,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促进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1日,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大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要积极引导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快速发展;鼓励个体、 私营经济重点向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和第三产业发展;鼓励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允许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辞职、退职、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利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从事国家法规、政策许可的第二职业;鼓励兴办高科技、外向型、资源加工型和以安置待业青年、残疾人员为主的私营企业,鼓励农民进入城镇兴办第三产业,鼓励和支持山区、湖区、贫困地区优先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进入经济开发区投资经营;各级金融部门及信用社要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要依法保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经济利益。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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