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进行乡镇机构改革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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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399
事件名称: 全市进行乡镇机构改革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54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9月

事件描述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乡镇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而现行的乡镇管理体制,却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条块分割、活力不强,必须进行乡镇机构改革。 15日,市委、市政府根据市委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提出了《关于进行乡镇机构改革的试行意见》。《意见》提出,这次乡镇机构改革,要以邓小平南巡谈话和党的十二届八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生产力标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适应农村商品经济的需要,转变职能,下放权力,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加快农村奔小康步伐。此后,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小机构、大服务”、“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的组织领导,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全面展开了乡镇机构的改革。1993年12月上旬,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圆满结束。 通过乡镇机构改革:精简了机构,裁减了人员。全市180个乡镇共设行政机构1080个,比原来减少71.4%;原有工作人员15116人,保留4791人,精简68.3%。明确了职责,理顺了关系。农技、农机、农经、林业、畜牧兽医、文化广播等单位的人、财、物已全部下放到乡镇管理。乡镇干部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节约了行政开支,减轻了农民负担。10个县区共清退临时人员5444人,一年即可节约开支817万元。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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