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制定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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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302
事件名称: 市委、市政府制定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50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6月

事件描述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结合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八五”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17日,市委、市政府制定《1991年至1995 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规划》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坚持 “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指导方针,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任务,做到工作重点突出,目标责任明确,定期检查、考核,逐步建立起信息传递、打击控制、防范疏导、教育管理、检查监督等一整套结构严密、效能较高的综合治理工作管理体制,整顿和加强社会治安,逐步减少产生违法犯罪的各种条件和因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基本稳定,为实现济宁市的10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深入进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工作;进一步深化思想教育工作;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和规章制度建设;大力加强改造工作。本《规划》在5年时间内,大体分启动、实施、总结验收3个阶段进行。按照《规划》要求,市委、市政府分别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签订了 199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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