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省委、省政府奋战10年绿化山东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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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293
事件名称: 贯彻省委、省政府奋战10年绿化山东的决定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50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5月

事件描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广东、奋战10年、绿化山东的决定》,加快济宁市造林绿化步伐,15日,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广东、奋战10年、绿化山东的决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宣传《决定》,抓紧制订规划,研究具体政策和措施。8月1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5年消灭宜林荒山,8年绿化济宁的决定》。《决定》提出,把造林绿化放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上,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动员全市党政军民、各行各业,打一场植树造林的“人民战争”, 奋战5年,消灭宜林荒山,8年绿化济宁。《决定》要求:明确绿化任务,科学规划布局;稳定、完善林业政策,保护和调动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多层次增加林业投入;大力推进科技兴林,努力提高集约经营水平;坚持依法治林,强化林木资源管理;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行全社会办林业;切实改进和加强领导,实行领导绿化目标责任制。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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