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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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288
事件名称: 制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50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3月

事件描述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维护和促进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提高全市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促进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依法管理,把各项事业纳入民主与法制的轨道,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 〔1990】20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全省法制宣传教育“二五”规划,本月,市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规划》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对象、内容、方法步骤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规划》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驻济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规划,并上报备案;每年向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工作。根据省、市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依法治省、依法治市规划的要求,5月,市普法领导小组对1991年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出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从下半年开始,全市正式实施“二五”规划,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刹住 “三乱”和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兼顾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开展依法治理。继续突出干部和青少年两个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继续坚持知识标准与行为标准相统一、学法与用法紧密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的组织领导。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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