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提出进一步健全和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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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285
事件名称: 市委、市政府提出进一步健全和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50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3月

事件描述

为在全市进一步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使这项工作逐步规范化,以更好地适应全市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28日,市委、市政府提出《关于进一步健全和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意见》要求:一、确立“总抓手”观念,推行全方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把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统揽全局工作的“总抓手”,进一步改进领导方法,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转变机关作风,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10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全面完成。二、科学合理地制订目标,建立上下贯通的目标体系。三、实行集中统一考核,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效能。五、强化管理措施,健全管理体系。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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