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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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201
事件名称: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47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0年3月23日

事件描述

市委召开全市党员干部大会,学习贯彻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军分区的领导人,原市级老领导人,各县(市、区)委书记及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5月15日,市委邀请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和珍到济宁作革命传统教育的报告。市委、市纪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军分区的领导人,市直机关干部,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党委书记等共1400余人听了报告。报告会上,秦和珍以自身经历和大量事实阐述了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这一真理,论证了新时期加强党群关系的重大意义。26日至27日,市委召开七届三次全委会,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落实好中央《决定》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济宁市委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的意见》。《意见》进一步强调,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决定》,坚决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牢牢把握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根本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办实事,尽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使民主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联系群众的作用。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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