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委、市政府领导成员制订个人岗位责任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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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146
事件名称: 济宁市委、市政府领导成员制订个人岗位责任制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45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6月

事件描述

本月初,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就建立岗位责任制的意义、内容和方法专题进行了讨论座谈,采取个人自订、集体讨论通过的办法,认真制订个人的岗位责任制。个人岗位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应承担的责任和保证措施3部分。半年考核一次,先由个人自查,并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然后由干部群众评议、集体考核,年终进行总评。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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