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委、市政府部署市直机关廉政工作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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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120
事件名称: 济宁市委、市政府部署市直机关廉政工作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44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1月19日

事件描述

市委召开市直机关廉政大会,传达学习省委在昌乐召开的“坚持党的宗旨,廉洁从政”现场会议精神,根据中央书记处关于廉政建设的9条意见和省委昌乐现场会议精神, 安排部署下步廉政工作。市委书记王玉玺作了重要讲话。王玉玺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了 1988年全市的廉政工作,对1989年的廉政工作,提出了要求。 王玉玺强调: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增强搞好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采取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探索廉洁从政的新途径。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集中抓好当前廉政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真抓实管,切实把廉政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会上,宣布了市委对市直机关规定的6条廉政纪律:严禁党政机关到基层索要或低价购买物资;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用公款向上级机关或领导人送礼;严禁巧立名目,滥发钱物;党政机关干部下去检查和慰问需要就餐的,一律吃便饭;严禁用公车旅游、走亲串友、办私事;严禁党员干部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会后,市委又确定从 6个方面推行政务公开,以促进廉政建设:公开干部的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让群众了解每个干部的职责;公开重要行政决策,让群众了解决策的指导思想和目的;公开有关的政策规定,让群众掌握对行政工作进行监督的标准;公开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规范,让群众掌握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特别是群众意见大的问题,更要让群众了解所关心事务的办理情况;公开单位内部的重要事务,让本单位群众了解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市政府也发出关于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的通知。3月27日,市委、市政府再次召开市直机关廉政建设会议。市商业局、劳动局、物资局和嘉祥县委先后在会上介绍了贯彻省昌乐会议精神, 开展廉政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会议总结了前段市直机关开展廉政建设的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步的意见。会议要求继续加深对廉政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廉政建设的自觉性;继续推广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经验,坚持走靠制度搞好廉政建设的路子;及时查处违纪案件;下大力气抓好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把廉政建设紧紧抓在手上。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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