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中央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通知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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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119
事件名称: 贯彻中央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通知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44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1月5日

事件描述

市委提岀《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的几点意见》。《意见》提出:尽快合理配置企业的厂长(经理)、书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应由厂长(经理)领导、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并使之融为一体;抓紧调整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机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机构主体应设在行政序列,在厂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把建立厂长(经理)全面负责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体制,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格局,作为评选先进企业的一项重要条件;合理妥善地为企业政工干部评定相应的专业职称;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创造健康向上、丰富多彩, 能够陶冶人、锻炼人的企业文化环境;切实重视乡镇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 广泛开展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活动;加强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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