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委对党建工作提出新要求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110
事件名称: 济宁市委对党建工作提出新要求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43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11月7日
结束时间: 1988年11月9日

事件描述

市委召开全市党的建设经验交流会。市委副书记程金亭代表市委对下步党的建设提出新的要求:一、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势教育,用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党员、群众的思想行动,齐心协力完成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二、保证党政机关的廉洁,要经得起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使党员、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地树立执政为民、甘当公仆的思想,从根本上铲除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土壤。三、严肃党的纪律,保持同党中央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四、抓好市县党委建设,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企业、机关的组织建设,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继续推行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中央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重大决策落到实处。市委书记王玉玺在会上强调: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一定要用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特别是统一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要加强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肯定和发挥政工人员的作用;要接受实践的考验,做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的模范,努力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同心同德地完成中央提出的任务。根据市委提岀的开展形势教育的要求,18日,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在全市广泛深入地进行形势教育的意见》。《意见》对形势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教育的方式方法以及组织领导问题,作了明确阐述。《意见》提出,从现在起至年底,重点抓好对党员特别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在此基础上,抓好大中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教育,然后在农村展开。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