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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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102
事件名称: 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43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10月

事件描述

9月30日,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通过赵紫阳代表中央政治局作的报告,批准中央政治局向全会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10月8日,市委常委及市纪委、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负责人集体学习了赵紫阳在三中全会上的报告, 市委书记王玉玺就深入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提岀要求。王玉玺要求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要认真传达贯彻赵紫阳的报告,用三中全会精神统一干部群众思想;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制订1989年工作计划;继续抓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集中抓好当前的工农业生产;继续抓好党政机关廉洁,抓好党员教育。15日,市委召开市直机关副局级以上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工作会议和三中全会重要文件,就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作了动员和部署。要求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学好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改革、开放搞活的信心,搞好当前生产和各项工作。27日,市委召开县(市、区)委书记座谈会,讨论研究和部署了三中全会的学习贯彻,对当前和1989年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本着边学习、边落实的精神,市县两级都组织了市场、物价、财政、税务大检查,查出违纪金额2339万元。对在建项目进行了清理,停、缓建项目30个,压缩基建投资4373万元。并着手清理整顿公司,打击“官倒”,查处违纪违章案件132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17万元。 社会集团购买力也在原来的基础上压缩了 10%。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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