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鼓励科技人员为乡镇企业服务的试行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019
事件名称: 转发鼓励科技人员为乡镇企业服务的试行规定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40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5月7日

事件描述

市委、市政府转发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8个单位联合制定的《关于鼓励科技人员为乡镇企业服务的试行规定》。为了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企业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规定》提出:提倡机关、国营企事业、科研部门、大中专院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采取多种形式,为乡镇企业提供业余服务,其报酬由本人和用人单位商定。调入乡镇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户口、粮油、工作关系可落在县(市、区)乡镇企业局或企业所在乡镇政府。允许、支持和鼓励部分科技人员,特别是用非所学、用非所长的科技人员,以调离、辞职、停薪留职等方式脱离单位,到乡镇企业工作。凡自愿到乡镇企业工作的在职“五大”毕业生和工人中专生,符合干部条件的可转为专业技术人员。各类技术干部、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应聘到乡镇企业工作。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