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印发“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规划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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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997
事件名称: 市委印发“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规划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39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1月3日

事件描述

市委印发经市委六届五次全会讨论通过的《济宁市“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规划》。《实施规划》在简要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后指出,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要按照《决议》确定的指导方针和总体布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一切着眼于团结和建设,以促进改革开放、发展生产力为根本目的,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根本任务,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基本活动形式,抓城市带农村,抓机关带基层,抓党风带民风,逐步把济宁市建成“政治安定,经济繁荣,科教发达,民风高尚,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的文明城市。《实施规划》具体提出了 10项工作:一、加强共同理想教育,动员全市人民为振兴中华、繁荣济宁建功立业。二、树立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三、加强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增强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四、积极发展教育事业,加速培养建设人才。五、大力发展科学事业,努力提高人民的科学素质。六、进一步繁荣文化事业,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七、办好卫生福利事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八、广泛开展体育活动,振兴全市体育事业。九、搞好绿化美化,改变城乡环境面貌。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模范作用。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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