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制定加快山区开发搞好扶贫工作的若干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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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985
事件名称: 市委、市政府制定加快山区开发搞好扶贫工作的若干规定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39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11月

事件描述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搞好扶贫工作的决定》,结合济宁市的实际,15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山区开发,搞好扶贫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指出,从今年起,连续奋战3年,到1988年,泗水县和邹县、曲阜市的部分比较集中连片的贫困乡村,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00元以上。为实现这个目标,《规定》提出:贫困山区的开发建设,应坚持以林为主,农、林、牧、工、商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因地制宜,扬长避短, 按照自然条件和商品生产的要求,合理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发展乡镇企业。 进一步疏通流通渠道,继续放宽农副产品经营政策。妥善解决库区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适当减轻农民负担。积极改善水利交通条件。继续增加扶贫资金。努力改善物资供应。改革扶持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办法。鼓励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加强贫困乡村的领导班子建设。广泛开展科技扶贫。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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