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精神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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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977
事件名称: 学习贯彻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精神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39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10月

事件描述

9月28日,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10月1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座谈十二届六中全会文件,研究部署干部群众的学习贯彻问题。会议认为,《决议》总结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实践经验,明确回答了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是新时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献。与会人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检查了过去不少地方出现的“环境建设下劲大,思想建设说空话, 文化建设摆花架”的问题,进一步认识到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认识到六中全会所作《决议》的深远意义。市委书记丁培德要求各级迅速作出安排,抓好这一纲领性文献的学习。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决议》精神为指导、为动力,做好当前各项工作。8日,市委常委再次组织学习《决议》。围绕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主要内容、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等重点问题展开讨论。针对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存在的某些方面没有抓住根本,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重物质财富的增长,对思想观念的更新自觉性不高;思想政治工作不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等问题,确定了“一切着眼于建设”的指导思想。11月上旬,市委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议上,对学习贯彻中央《决议》进一步作了部署。市委副书记王玉玺要求,当前精神文明建设第一位的任务,是学习贯彻六中全会《决议》,要把学习《决议》同普法教育、干部正规化教育、村级整党紧密结合起来。要尽快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他强调,近期城镇要以职业道德教育为突破口, 农村要以移风易俗为突破口,党政机关要重点抓党风抓服务。要多办实事, 注重实效。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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