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全市普法工作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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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970
事件名称: 召开全市普法工作会议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38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7月30日
结束时间: 1986年7月31日

事件描述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联合召开全市普法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普法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全市下半年普法工作的任务。会议强调,下大决心抓好各级干部的普法教育,把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切实抓好,重点搞好城镇普法工作,紧密联系实际,学法、用法。会后,市委转发了《济宁市各级领导干部普法轮训方案》和《全市1986年普法实施方案》。《轮训方案》对领导干部普法轮训的指导思想、任务要求、方法步骤作了明确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特别要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和城镇普法教育。8月18日,市直领导干部首期普法学习班开学,市委书记丁培德作了开学动员。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人和市直各部门负责人174人参加了为期15天的普法学习。此后又举办了市直机关干部第二、三期普法学习班。并在全市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开设了普法教育课。至年底,全市参加普法学习的达344万人,占应普及人数的80%;全市共订各类法律常识读本146万册,订购和编印各类法规选编、辅导材料26. 8万册,举办各类培训班1403期,培训骨干7. 97万人。 12月19日至21日,召开全市普法经验交流会议,总结检查了普法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步普法工作。会议要求,以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为指导,继续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下大气力,在干部、青少年、城镇居民3个方面的普法工作上实现突破。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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