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委、市政府作出进一步放宽政策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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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844
事件名称: 济宁市委、市政府作出进一步放宽政策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345.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84年5月

事件描述

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发展应注意的问题和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提高生产力水平,疏理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根据中央《通知》所提岀的措施,结合济宁市的实际,市委、市政府于25日作出《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有关应注意的问题和规定》。《规定》提出: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土地承包期延长到 15年以上,由县(区)政府颁发土地证;进一步落实"四荒”和林、牧、渔承包制。对所有荒山、荒滩、荒水、荒地都要承包到户或联户,限令时间绿化或利用,并由县(区)政府发给使用证。承包期放长到30年或50年以上,允许子女继承和中途折价转包。现有片林、果园、桑园和其它经济树木,要承包到专业户或专业队(组),一定30年不变。对各种养殖水面,要根据当地的情况, 承包到人、到户或到组,承包期至少15年不变;大力扶持专业户、重点户和经济联合体的发展;加强产前、产后服务工作;加快以饲料、食品、建材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重点的乡镇企业的发展;继续深入改革供销社、信用社体制;积极发展集体和个体商业;积极发展集体和个体运输业;收购农副产品实行购销合同制;搞好商品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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