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国营工商企业实行利改税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804
事件名称: 全区国营工商企业实行利改税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328.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83年6月

事件描述

2月28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 《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草案)的报告》。5月14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搞好国营企业利改税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通知,全区国营工商企业自6月1日起实行第一步利改税,企业由上交利润改为缴纳所得税、利润调节税或承包费。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又决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10月22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搞好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第二步利改税的部署,全市自1984年10月起实行了第二步利改税,即将全市国营工商企业应当上交财政的收入,按国家设置的税种向国家交税,由“税利并存”逐步过渡到完全的 “以税代利”,税后利润归企业自己安排适用。实行利改税,是对国家财政税收制度和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这一改革,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增长,有利于推动企业自身管理的改善,扩大了企业自主权,从根本上改善国家同企业的关系。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