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提高农业生产责任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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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742
事件名称: 完善提高农业生产责任制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29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1年4月

事件描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央〔1980〕75号文件),地委、 行署于27日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中央〔1980】75号文件完善提高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地委、行署在印发通知中指出,要把深入贯彻中央 〔1980〕75号文件,完善提高农业生产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下苦功夫切实抓好。要继续清理“左”倾错误的影响,进一步端正思想路线,这是完善提高生产责任制的前提。要领导人带头,摆事实、论危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进行清理,以促进生产责任制的完善和提高。《关于深入贯彻中央〔1980】75号文件完善提高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从12 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统一经营、.联产到劳责任制,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责任制三种责任制形式,可根据本队经济水平的实际,以一种形式为主,辅之其它形式,以适应各业的特点,挖掘增产潜力,促进全面发展。二、妥善搞好责任田的承包。三、认真搞好包产、包工、包成本。四、适当确定奖惩办法。五、注意调节各业人员的报酬。六、合理确定干部报酬。七、妥善解决民办教师、赤脚医生和社队工副业等人员的报酬。八、对烈军属、残废军人、五保户、困难户等适当给予优待和照顾。九、管好用好农业机械和大牲畜。十、加强水利设施的管理和利用。十一、加强劳动力的管理和使用。十二、明确职权范围,充分发挥生产大队、生产队干部的作用。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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