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提出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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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678
事件名称: 地委提出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27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9年2月

事件描述

意见根据中央关于传达学习和宣传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抓住工作重点转移这个中心思想,掌握好5个要点(党的工作重点转移的伟大意义;必须把经济建设特别是农业生产搞上去;要很好地解决遗留问题,保持一个长期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健全党内外民主生活,加强法制)、维护好3个秩序(正常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指示,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地委于15日提出了贯彻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跟上转移的新形势,把党的工作重点切实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二、以生产建设为中心,落实伟大转移的战略任务。三、加快落实政策的步伐,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四、坚决落实农村各项政策和措施,充分调动农民转移的积极性。五、端正思想路线,使领导的思想和作风适应转移的需要。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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