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刑事案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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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676
事件名称: 复查刑事案件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27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9年2月

事件描述

1978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批转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抓紧复查纠正冤假错案认真落实党的政策的请示报告》。中央在批语中指出,在复查工作中,要真正做到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严明法纪,有错必纠。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报告和中央批示精神,1979年2月6日,地委批转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抓紧复查冤假错案认真落实党的政策的报告》。《报告》指出,全区自1966年至 1978年底,共判处各类刑事案件6207起,其中97起三类案件已基本复查结束,“恶攻”案件已复查结束117起,除去这两项尚有6000余起,要在今后 8个月内复查完毕。为了保质保量的及时完成任务,《报告》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此后,从地区到各县(市)抓紧进行了刑事案件的复查工作。截至1986年 7月底的统计,法院系统立案复议的8969件(包括部分历史积案),已处结 8694 件。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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