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建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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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666
事件名称: 恢复建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26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8年9月

事件描述

根据党的十一大党章关于 “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规定,地委于7日下发《关于建立中共济宁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恢复建立了中共济宁地委纪律检査委员会。 1979年3月23日,地委下发了济发〔1979X7号文件,指出:根据党章规定和中纪委首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关于成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抓紧建立健全起来。至年底,全区党的纪律检査机关已基本建立健全。地、县(市)、社3级纪检机关共配备干部265名,占应配备数的89%。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配备5412名,占应配备数的67%。在此前后,兖州煤指等8大企事业单位也相继建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10月机构改革,撤销济宁地区,组建地专级济宁市。根据中纪委1983年3月2日《关于健全党的纪律检查系统加强纪检队伍建设的暂行规定》和省委1983年6月16日批转省纪委《关于建立健全各级纪律检查机构意见的报告》的精神,中共济宁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济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此前后,各县(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也先后改为中共 XX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此后,根据党章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均通过各级党代会选举产生。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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