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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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659
事件名称: 地委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26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8年6月

事件描述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全区群众团体工作得到恢复。为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领导,地委于6月至9月先后批转了团地委《关于团县市委书记会议情况报告》、地区总工会 《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78】23号文件和省委44号文件情况的报告》、 地区妇联《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78〕22号文件和省委43号文件情况的报告》。要求全区各级党委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领导;要结合整党,整顿好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抓紧充实和加强各级群团组织的领导班子,使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带领职工、青年、妇女实现新时期总任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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