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精神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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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627
事件名称: 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精神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25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7年4月

事件描述

3月10日至22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和分析了粉碎“四人帮”以来的工作和政治形势,并部署了当年的工作任务。华国锋在会上讲话,继续宣扬了“两个凡是”,继续沿用“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些错误提法,并提出了抓纲治国的8个方面。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地委和各县(市)委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4月4日和5日,首先向县团级和19级以上党员干部传达了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华国锋的讲话以及中共中央有关文件。9日之后,地委和各县 (市)委都召开常委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工作会议文件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 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12日,地委召开了地直机关19级以上党员干部大会,地委书记于明、副书记王瑛分别传达了中央工作会议的文件、李先念副总理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委第一书记白如冰在省委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各县(市)委也先后进行了传达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对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和国民经济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但由于华国锋继续坚持“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对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起了阻滞作用。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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