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公检法机关实行军管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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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454
事件名称: 全区公检法机关实行军管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18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7年2月

事件描述

2月全区公检法机关实行军管根据中共中央1967年12月9日颁发的《关于公安机关实行军管的决定》,1968年2月济宁驻军奉命接管了济宁地区公安处、济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宁分院,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宁地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统一行使公安处、 法院、检察院的职权。继之,地区各要害部门以及各县(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也实行了军管。这在当时的条件下,对维护社会治安、加强人民民主专政,起了一定的作用。在军管期间,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军管组织也参与了在极左路线指导下的“清队”、“整党”、“一打三反”、“清查5 • 16”等运动。根据省委《关于撤销铁路、公安、渔业、港务、广播电台等系统军事管制的通知》精神,1973年5月31日,地区公安机关军管会撤销。5月30日,各县(市)公安机关军管组撤销,并先后恢复了原来的公检法机关。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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