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济宁市先后开展增产节约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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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358
事件名称: 地、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济宁市先后开展增产节约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14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3年7月

事件描述

7月地、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济宁市先后开展增产节约、“五反” 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3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要求在县以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领导有步骤地开展这个运动。3月7日至15日,省委召开有地、市委书记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会议决定分两批在全省县以上党政军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4月上旬、下旬和5月上旬,地委先后两次召开县委书记会议和地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负责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委的指示,研究部署开展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7月10日,地委发出《关于地、县(市)党政领导机关开展“五反”运动的意见》,要求地、县(市)两级党政领导机关集中 7月至9月的时间集中开展。地直机关“五反”运动开始不久,7月底8月初, 全区发生严重水灾,地委决定“五反”运动暂停进行,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11月初,地直机关“五反”运动重新展开,县(市)党政机关开始进行。为加强对“五反”运动的领导,地委和县(市)委都成立了“五反”运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区企事业单位,自1963年4月份开始,先后进行了“五反”试点,训练了骨干,并在职工中进行了以阶级和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主义教育,开展了以反浪费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为在企事业单位做好开展“五反”运动的准备工作,地委于1963年12月16日至1964年1月12日,召开了全区城市三级干部会议,训练了县以上国营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作了运动的部署。会后地委“五反”领导小组根据会议的部署,下发了《关于在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的意见》。此后至1964年10月底, 县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五反”运动基本结束。地直机关42个单位,846人参加了“五反”运动。全区工业、财贸等673个单位,分3批开展了 “五反”运动。县以上党政机关的“五反”运动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进行阶级教育的基础上,回忆对比,领导干部洗手洗澡,查上当放包袱,总结经验教训;第二阶段,通过三忆(忆村史、家史、革命斗争史)、三查(查立场、 思想、作风)、三找(找危害、原因、改正办法),开展对分散主义、官僚主义的斗争;第三阶段,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企事业单位的“五反”运动分4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检查总结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情况,传达贯彻中央“两个十条”,进一步推动增产节约运动;第二阶段,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的基础上,揭开阶级斗争的盖子,回忆对比、洗手洗澡,总结经验教训;第三阶段,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的反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活动;第四阶段,进行思想、 组织、制度建设。县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五反”运动基本结束后, 根据省委批转省委“五反”领导小组《关于当前城市面上社会主义教育的部署意见》,自11月下旬开始至1965年3月,县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又开展了面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运动大体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 通过地委召开的地、县、社三级干部和专、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本着反右倾的精神,解决公社以上干部的革命不革命问题,“四不清”的问题;第二阶段,检查“两个十条”的学习贯彻情况,进一步促进“两个十条”的贯彻落实;第三阶段,评选“五好”班、组和“五好”职工,开展比、学、赶、帮活动。在开展面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同时,中共山东省委确定济宁市为开展城市社教运动的试点单位,由中共中央华东局、省直机关和潍坊、德州、威海、枣庄等市抽调的1200余名干部组成中共山东省委城市社教济宁工作团,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秦和珍任团长,中共济宁地委副书记兼专署专员李超然任副团长。在工作团的具体组织领导下,自1964年11月份开始,至1965 年10月底,分两批在全市284个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运动经历了放手发动群众、揭阶级斗争盖子;干部洗手洗澡,清经济、清政治; 组织建设;思想建设4个阶段。这次在县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先后开展的“五反”和面上及点上的社教运动,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的作用。企事业单位的经济问题得到初步清理,健全了一些财务和生产管理制度,制止了一些党员、干部的特殊化和铺张浪费的风气, 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干部和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工业生产的发展。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和“左”的思想指导下,不但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而且使不少干部和职工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和伤害。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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