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355
事件名称: 全区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14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3年4月

事件描述

4月全区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2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 毛泽东推荐了湖南省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河北省保定地区“小四清”(清理帐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的经验,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督促各地注意抓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问题。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省委3月17日作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结合本区正在基层组织中开展的整风整社运动,地委于4月10日下发《关于在农村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意见》。《意见》指出,这次社会主义教育,实际上是农村一次社会主义革命运动,是农村党员、 干部和群众的一次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运动,坚持自上而下的层层发动,有领导、有步骤地逐步展开。运动大体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教育为纲,发动群众揭开阶级斗争的盖子,集中解决干部作风问题,同时开展“小四清”;第二阶段,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六十条”政策,结合进行整社工作;第三阶段,进行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此后至6月下旬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贯彻前,社教运动在全区由点到面逐步展开。在此期间,省委对济宁专区的社教工作十分重视,先后多次向全省各地批转了地、县开展社教运动的意见、报告、经验等,并派出工作组具体帮助指导曲阜县的社教运动。省委第一书记谭启龙亲自到曲阜县检查指导,参加地委召开的县(市)委书记会议。6月27 日至7月12日,地委召开地、县、社三级干部会议,学习和研究贯彻中央5 月20日发布的《前十条》,检查总结前段的社教运动情况。会议根据《前十条》关于“当前中国社会中出现了严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情况”,资本主义势力和封建势力“正在对我们猖狂进攻”,要“重新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开展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打退资本主义和封建势力的进攻等指示,决定重新调整社教部署,重新组织力量进行试点,为大规模地开展社教运动进行准备。7 月下旬,地、县共抽调626名干部,在曲阜、金乡、邹县、兖州、滕县5个县的 7个公社、334个生产大队进行试点。9月,中共中央根据各地试点中的问题,又发布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 (简称《后十条》)。11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印发和宣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问题的两个文件的通知》,要求做一次伟大的宣传运动,使《前十条》和 《后十条》在全国家喻户晓。12月,全区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中央“两个十条”的活动。在组织地、县、社以上机关干部学习的基础上,于1964年1月组织地、县、社三级干部3057名,深入社、队帮助基层学习贯彻,开展面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面上普遍开展“两个十条”学习宣传活动的同时和社教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各县先后召开三级干部会议,抽调训练了大批干部,作为第一批在33个公社开展了社教运动。1964年5月下旬,第一批开展社教的部分公社结束后,又在8个公社进行了社教。10月中旬,曲阜县作为全省社教重点县之一,在省委曲阜社教工作团的组织领导下,全面开展了社教运动。省委曲阜社教工作团由省委常委、秘书长杨岩任团长,工作团共 1.31万余人,其中有省委第一书记谭启龙,国务院内务部部长曾山、副部长黄庆熙,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陈少敏,济宁地委书记朱奇民等地(市)级以上领导干部60人。曲阜县的社教运动大体经历了 4个阶段:为全面开展“四清”做好准备;开展以经济为重点的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四清”;清理阶级成分、开展对敌斗争;进行组织建设、组织处理和落实“六十条”,制订农业生产规划°运动历时7个多月,至1965年5月底结束。这一时期,地、县社教试点基本停止,开展了面上的社教运动。1965年下半年,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转入有重点地开展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四清”运动。这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于纠正少数干部多吃多占、铺张浪费、强迫命令等不良作风,保护集体经济、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制止封建迷信等起了一定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对于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指导思想上过分严重地估计了阶级斗争形势,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执行了一套“左”的政策和措施,不仅妨碍了社会生产和整个经济恢复发展的进程,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和生活的改善,而且形成了许多冤、假、错案,伤害了大批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造成了不良后果。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