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作出贯彻执行党委制试行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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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338
事件名称: 地委作出贯彻执行党委制试行规定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13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2年3月

事件描述

3月地委作出贯彻执行党委制试行规定为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党的纪律,提高党的战斗力,有效地克服工作中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分散主义等不良作风,保证党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央“七千人大会”关于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精神和党章的有关规定,地委在17日至19日召开的全委会议上,讨论制定了《关于贯彻执行党委制等问题的几项试行规定》。《规定》对地委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转变领导作风、加强党内民主生活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的贯彻落实,健全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了党的集中统一,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了国民经济调整等项工作的开展。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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