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号召各级干部参加体力劳动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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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241
事件名称: 地委号召各级干部参加体力劳动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11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7年5月10日

事件描述

地委号召各级干部参加体力劳动自1957年5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和1958年2月28日中共中央下达《关于下放干部进行劳动锻炼的指示》后,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指示,至1959年3月底止,全区县以上机关下放了 2000余名干部到农村、工矿、企业进行长期的劳动锻炼。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种起了试验田,参加义务劳动。1958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决定》。1959年2月1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坚决贯彻执行〈各级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决定〉的通知》。4月17日,地委下发贯彻执行中央指示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把干部参加体力劳动形成制度,采取下放基层锻炼,参加义务劳动,到工厂农村当工人、社员,种试验田或跟班作业,公社、大队干部领导生产、参加劳动等5种形式,组织干部参加体力劳动。同时《意见》对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具体组织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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