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贯彻中共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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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225
事件名称: 传达贯彻中共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10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8年11月28日
结束时间: 1958年12月10日

事件描述

12月传达贯彻中共八届六中全会精神11月28日至12月10日, 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在武昌举行。会议主要讨论和通过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全会强调,既要有冲天的干劲,又要有科学分析的精神,批评了经济工作中的浮夸风,并初步降低了 8月北戴河会议所确定的1959年工业生产的高指标。全会还决定同意毛泽东提出的关于他不作下届国家主席的建议。11日,地委根据省委电话会议精神,就传达贯彻中共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了研究,并于同日下午召开地直机关全体干部大会和各县(市)电话会议进行传达。12日上午,将全会精神传达到农村群众。20日至30日省委召开省、地(市)、县、公社党委书记四级干部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并于23日发出关于传达学习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决议的通知。28 日,地委下达《关于执行省委关于传达学习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和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决议的通知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学习传达 《公报》和《决议》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迅速在全体干部、群众中掀起学习的高潮,使全会精神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对于澄清人们的思想、制止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混乱现象和纠正共产风等“左”倾错误,起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决议》仍然反映了“左"的倾向,因而,不可能解决好人民公社存在的问题。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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