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制定巩固提高人民公社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217
事件名称: 地委制定巩固提高人民公社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10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8年10月

事件描述

10月地委制定巩固提高人民公社的意见本月,为适应全区实现人民公社化的新形势,研究和解决新问题,地委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巩固提高人民公社的意见》(草案)。《意见》指出,必须坚持以政治为统帅,以生产为中心的方针,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批判“条件论”、“观潮派”、“怀疑派”、“算账派”、“农业增产有限论”等右倾保守思想,搞好冬春生产,争取1959年农业生产的更大跃进,逐步实现中央和省委“苦干三年, 改变农村面貌”的号召。《意见》提出,应将原来农业社按劳动日计酬的分配制度,普遍改变为共产主义各取所需的供给制和社会主义按劳取酬的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实行公社核算,办公共食堂;巩固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三化”制度;同时对健全组织机构,调整体制等方面也提出了意见。《意见》的贯彻,加剧了急于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和向共产主义过渡等错误的蔓延。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