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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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166
事件名称: 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08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6年9月12日

事件描述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提出了解决农业合作化以后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的方针、政策和办法,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进一步巩固合作社,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10月16日,地委下发学习贯彻这个指示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抓住文件的基本精神,联系实际,解决重视粮食、忽视多种经营;生产计划脱离实际,要求过高过死; 劳动组织不合理,效率不高;对社员利益照顾不够,过分强调集体利益;不顾具体条件,片面追求办大事等问题,巩固合作化的成果,发展农业生产。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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