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下发关于学习党的七届六中全会文件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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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142
事件名称: 地委下发关于学习党的七届六中全会文件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08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5年11月16日

事件描述

11月16日,地委下发关于学习党的七届六中全会(扩大)文件的意见,要求从11月中旬开始至1956年1月底这段时间内,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全会文件,领会精神实质,检查思想和工作,提高政治水平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各县都在本月上中旬先后召开县、区、乡三级干部会议,贯彻七届六中全会 (扩大)精神和省委关于整顿巩固合作社的指示及粮食“三定”到户的工作。 县三级干部会议后,各乡都普遍采取召开支委会、党团员会、乡村干部会、积极分子会等形式进行传达贯彻,然后召开社员大会,着重进行农业生产合作社整顿、巩固重大意义的教育,部署整顿的步骤、方法及“四评”中各项互利政策。从11月下旬开始,着手进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整顿巩固工作。截至 12月10日,在1.48万多个有“四评”任务的合作社中,已结束“四评”定出社章的6983个,占47. 1%。12月23日,地委下达《关于今冬明春在整社过程中适当发展农业社的意见》。意见指出,为满足广大农民的入社要求,进一步推进农业合作化,今冬明春,一方面要做好现有社的整顿工作,在巩固的基础上发展;另一方面,各县委应着手重点试办高级社,以取得经验,指导 1956年高级社的试办工作。意见要求,全区要在现有入社农户占总户数 47. 29%的基础上,发展到64. 04%。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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