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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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138
事件名称: 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07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5年7月31日

事件描述

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7月31日,中共中央召集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毛泽东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 报告系统阐明农业合作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提出发展合作社必须注重质量,反对盲目追求数量,重申了自愿互利的原则,要求合作社要全面规划,有计划地发展。这些都是正确的。但报告错误地否定了 1953年和1955年春对合作社的两次整顿工作,并错误估计形势,大反所谓“右倾”,结果助长了合作化运动中的“左”倾错误的发展。8月15日至26日,省委先后召开地、 市委书记和全省县(区)委书记以上干部会议,传达毛泽东的报告。地委于8 月下旬和9月下旬先后两次召开县委书记会议,学习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总结了全区农业合作化运动,检查了地委在农业合作化指导上的“右倾”保守思想,研究制定了发展规划。会后,引起全区范围的检讨和批评“右倾”错误,各县重新研究制定了农业合作化的规划,加快了组织初级社的步伐,农业合作化发展步入高潮。至11月19日,全区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上年年底的2898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6. 7%,猛增到1.75万余个,入社农户47. 88万户,占总农户的47. 29%。这一阶段的合作化运动, 出现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的偏差。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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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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