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反对违法乱纪和坏人坏事的斗争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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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133
事件名称: 开展反对违法乱纪和坏人坏事的斗争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07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5年6月16日

事件描述

开展反对违法乱纪和坏人坏事的斗争16日,省委发出《关于开展反对违法乱纪和坏人坏事斗争的指示》。7月22日,省人民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反对违法乱纪斗争的决议》。地委、专署根据指示和决议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反对违法乱纪和坏人坏事的斗争。地委分工由专员李超然、组织部长王吉德负责具体领导,并从政法、纪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了专门办公室,协助地委检查处理违法乱纪事件。对已经发现的一些较为突出的案件进行分类排队,作岀处理计划,并组织3个工作组协助 3个县进行重点违纪案件的处理。结合各项工作,认真地在党员、干部中进行了一次政策、法律教育。加强了人民来信的处理工作。9月12日,地委就前段开展反对违法乱纪斗争的情况及今后意见,向省委作了书面专题报告。 21日,省委将这一报告转发各地、市委并各县委,要求各地、市委仿照济宁地委的做法,将前段斗争加以初步总结,并根据新的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具体研究部署。通过开展这一斗争,处理了一批严重违法乱纪案件, 教育了干部,打击了坏人,广大干部党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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