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改造落后乡村工作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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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129
事件名称: 开展改造落后乡村工作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07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5年5月

事件描述

5月开展改造落后乡村工作由于在土地改革、镇反等社会改革运动中发动群众的程度有差异,反封建斗争发展不平衡,加上对各类乡村实施领导上又有强弱之别,致使部分乡村的工作处于被动落后的状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造落后乡村的指示,地委于3月份派出工作组进行改造落后乡村的重点试验,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于5月28日下达了改造落后乡村的计划。计划分析了全区落后乡村的数量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不同类型的落后乡村应采取的不同作法、改造落后乡村中应掌握的原则和政策、领导问题等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在1956年底前完成该项工作。8月11日,中共山东省委批转了这一计划,认为济宁地委经过试点工作,分析研究了落后乡村的情况,订出的改造落后乡村的计划是可行的。9月份开始,全区组织千余名干部组成专门工作组,投入改造落后乡村的工作。11月28日至12月2 日,地委召开了由各县委分管负责人、公安局长、工作组全体干部等参加的改造落后乡村会议。会议总结检查了前段情况,讨论研究了今后意见,交流了经验和作法。至1956年上半年,全区改造落后乡村的工作基本结束,共改造落后乡307个,落后村1323个,新划地主4764户,富农1536户,没收土地6. 89万余亩,房子2. 27万余间,牲畜5229头,大型农具1. 46万余件,粮食175. 57万余斤。在落后乡、村中逮捕与管制反革命分子1082名,清除混入党内的坏分子227名。通过改造落后乡村的工作,摧垮了封建残余势力, 树立了贫农优势,使乡、村政权和互助合作组织掌握在基本群众手中,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坚定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促进了农业生产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的落后乡村一跃成为先进乡村。但在改造落后乡村工作中也发生了错划成份,错收土地、房屋等偏差。根据中共中央和山东省委指示,1957年4月和11月,地委先后发出《关于检查纠正改造落后乡工作中错划成份的意见》和《关于继续加强检查处理改造落后乡遗留问题的通知》,对在改造落后乡、村工作中出现的偏差进行了检查纠正。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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