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地委作出加强人民武装工作的指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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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7980
事件名称: 滕县地委作出加强人民武装工作的指示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03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1年8月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8月滕县地委作出加强人民武装工作的指示根据中共中央华东局、华东军区和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关于加强人民武装工作的指示,30日,滕县地委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武装工作建设的指示》。《指示》指出:为适应巩固国防和人民民主专政的需要,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武装领导机构,加强民兵的军政训练,进一步提高民兵的质量。要加强党委的领导,今后要将人民武装工作当作党委经常性的工作任务之一。根据上级指示,决定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县公安局长兼任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区分委书记兼任区人民武装部教导员,区青委书记兼任区人民武装部副教导员,区公安员兼任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乡支书兼任乡民兵指导员,青年团支书兼任乡民兵副指导员,乡公安员兼任乡民兵副队长,村支书兼任村民兵指导员, 村公安员兼任村民兵副队长。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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