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专区全面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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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7955
事件名称: 滕县专区全面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02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6月30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滕县专区全面开展土地改革运动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施行。此后,至1951年底,全区分为准备、全面展开、检查验收3个阶段,胜利完成了全区的土地改革。土改准备工作从6月底开始,滕县地委农委组织12人的工作组,到两个乡进行土改基点试验,并于8 月27日和9月24日两次在基点乡召开基点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中共中央华东局、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改革的有关文件和交流地委基点乡的试验情况,为各县训练参加土改基点试验的干部。10月初,各县土改基点试验入点,至11月底基本结束。10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山东省土地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同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完成与结束土地改革的指示》。12月初,在专区和各县基点试验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区全面展开了土地改革。在土改中坚持了以下4条原则:一、加强党的领导。专区和各县都成立了土改委员会,由地、县委主要领导人亲自挂帅,地委成立了 17人的土改委员会,地委书记李青任主任,并组织了强大的工作队伍。全区参加土改的干部共3501人,其中地委级4人,县委级113 人,分区级846人,一般区乡干部2538人。二、充分发动群众。采取召开村民会、贫雇农会、农民代表会等形式,进行诉苦教育、阶级教育和政策教育。 结合在镇反中对反革命分子的公审、宣判、斗争、控诉等,对群众进行回忆对比、追悼英烈等教育。并紧密结合抗美援朝运动进行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教育。三、坚决地与地主阶级展开斗争。为严厉打击不法地主的嚣张气焰,支持土改运动的开展,12月,坚决镇压了一批不法地主,逮捕4546人,其中判处死刑935人,搬掉了压在群众心头上的一块大石头,打消了群众对土改的顾虑,树立起农民群众的优势。四、正确执行政策。在土改中,专区和各县注意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土改的方针政策,虽然曾发生某些偏差,但多能及时发现和纠正。1951年6月,全区土改进入检查验收阶段。依据华东局制定的检查验收土改的5条标准,采取发动群众自下而上的检查总结与派检查组重点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法,至1951年底,检查验收结束。在检查验收中,对土改中的某些偏差,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至此,全区土改运动基本结束。通过土地改革,广大群众觉悟空前提高,树立了农民优势,建立健全了农村政权组织,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废除了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贫雇农占有耕地总数的43. 44%,人均耕地2. 33亩;整顿发展了农村群团组织,农民协会、青年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进一步健全巩固和发展;激发了广大农民抗美援朝的热情,父送子,妻送郎,青年踊跃报名上前线;农业生产力获得极大的解放,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积极添置、修理农具,购买牲畜,积肥送粪。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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