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地委作出加强青年团工作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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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7952
事件名称: 滕县地委作出加强青年团工作的决定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02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3月29日
结束时间: 1950年4月16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滕县地委作出加强青年团工作的决定 3月29日和4月16 日,中共中央先后发岀《关于各级党委应加强对青年团的领导与帮助的指示》和《关于加强青年团及其他群众团体工作的指示》。滕县地委和各县 (市)、区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指示,对青年团工作逐渐重视,建立了各级团的领导机构,配备了干部,团的组织有了提高和发展。至10月底,全区共有青年团专职干部491人,支部1724个,支部干部5127人,团员27867人。11 月3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发出《关于目前青年团工作的指示》。滕县地委认真检查总结了贯彻执行中央三四月份两个《指示》的情况,并结合学习贯彻山东分局的指示,于11月24日作出《执行〈山东分局关于目前青年团工作的指示〉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学习中央和分局的指示,进行讨论与检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进行纠正;将团内所缺干部调整配备齐全;在土改进行地区,宁可党委干部少些,也要将缺职的团区委书记、团县委部长配备齐;在团的基础薄弱或还未建团组织的地方,要结合土改运动慎重而稳步地发展团的组织;各级党委要十分重视团的工作,加强领导,定期检查与讨论团的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使团的组织有力配合党政工作,党的有关会议应吸收团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团县、区委书记中具有适当条件的, 可吸收为同级党委委员。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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