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7-28日济宁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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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7547
事件名称: 2014年12月27-28日济宁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召开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17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14年12月27日
结束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事件描述

2014年12月27-28日济宁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刘赞杰出席开幕大会并讲话。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的领导同志梅永红、赵树国、陈民、傅明先、韩军、何思清、刘成文、刘中会、周洪、王次忠、张辉、李建华、余春明、石中和等出席会议。28日上午,济宁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闭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市总工会主席罗心光主持闭幕式。市委常委、秘书长刘成文等出席闭幕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市总工会第十七届委员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通过了《关于济宁市总工会第十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济宁市总工会第十六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济宁市总工会第十六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中共济宁年鉴》

出版者:济宁市新闻出版局

这次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了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济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开得很好。会议期间,大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 提高了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济宁建设的方向, 进一步增强了在新起点上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下面,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就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法治济宁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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