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6665
事件名称: 2月21日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03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14年2月21日

事件描述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济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济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和《中共济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马平昌主持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确保开好局、起好步,把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梅永红和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有关市领导同志和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中共济宁年鉴》

出版者:济宁市新闻出版局

这次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了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济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开得很好。会议期间,大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 提高了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济宁建设的方向, 进一步增强了在新起点上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下面,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就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法治济宁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