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座谈会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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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12》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4876
事件名称: 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座谈会召开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1/001
起始页: 008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12年9月10日
发生地点: 济宁市

事件描述

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座谈会暨派出检察院检察长培训班在济宁市开幕9月10日,为期5天的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座谈会暨派出检察院检察长培训班今天上午在济宁市开幕。 会议将围绕“新刑诉法的修改与监所检察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加强监所派出检察院的建设与管理”主题,就贯彻执行修改后刑诉法进行重点研讨和培训。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在开幕式上讲话。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省政法委副书记孟富强分别致辞。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副主任刘勉义就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问题作专题报告。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庆建出席。 孙谦在讲话中指出,高检院监所检察厅举办这次会议,重点研究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和推进派出检察院建设,非常及时、很有必要。这次刑事讼诉法的修改,是继1996年之后的又一次重大修订,对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作了很多重要修改和完善,展示了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和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成果,对于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现在,新刑诉法离正式实行只有3个多月的时间,各级监所检察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来抓,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修改中涉及检察机关以及监所检察的主要内容,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水平。要深入推进监所检察院建设,完善派岀检察院管理体制,强化派出院检察长领导责任,切实发挥派出检察院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的职能作用。要多措并举抓好监所检察业务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所检察人员的整体素养,做好维护监管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吴鹏飞代表山东省院党组和全体检察人员对会议的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他说,监所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最后环节,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法制统一和司法公正。近年来,山东省检察机关以牢固树立“三个维护”的工作理念为先导,以深入推进执法规划化建设、检察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加强派出派驻监所检察机构建设为根本,坚持干在实处、干出实效、 走在前列,各项监所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高检院这次会议以适应新刑诉法为主题,分析监所检察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对推动监所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山东省一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把我省监所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梅永红在致辞中对来自全国各地的检察机关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济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他说,济宁市检察机关在高检院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在打击刑事犯罪、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实现科学发展绩效考核全省“四连冠”。这次全国省级检察院监所检察处长座谈会暨监所派出检察院检察长培训班在济宁市召开,既是高检院对济宁的关心和厚爱, 更是对济宁市检察工作的鼓励和鞭策,必将为济宁市各项工作特别是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济宁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 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做新贡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监所处长和全国 83个派出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等3个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10个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派出检察工作先进集体进行了经验交流。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12

《中共济宁年鉴2012》

本书全面记述了2012年度济宁市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出的重要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等方面的发展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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