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盼盼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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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唯一号: 150330020210000633
人物姓名: 李盼盼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525.pdf
性别:
出生年: 1984年9月
国别: 中国
籍贯: 山东邹城
民族: 汉族

传略

李盼盼,女,汉族,中共党员,山东邹城人,1984 年9月岀生,现任邹城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副科长。2014年8月,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 深钻苦研,勤奋好学,注重政治思想修养。作为普法宣讲的一线人员,该同志十分注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在中文专业本科学历的基础上, 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通过了 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并考取了山东大学法学院2014级在职法硕。 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积极向实践学习,向基层学习,做到边学边思边实践,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了法制宣传工作的能力和主动性。 认真负责,敢于担当,扎实开展普法工作。该同志对工作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始终树立“精品”意识,对每一份文件都严把行文关、法律关和文字关,及时做好上传下达。该同志坚持原则,敢于负责,连续多次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考试、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科级干部培训班等,取得圆满成功。在2010年“五五”、2013年“六五”普法中期验收中,认真筹备法治文化阵地、整理档案资料、制作普法专题片,表现出色,赢得广泛赞誉。 勤于协调、善于创新,积极探索普法新途径。 该同志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基层开展工作的能力,与妇联、工商、消防等职能部门沟通,组织开展“三八妇女节维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消防安全等专题法制宣传活动40余场次,成功组织年度普法工作会议、法制报告会、法制文艺演出、 “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50余场次。同时,积极开拓创新,与网络媒体、《法治邹城》电视栏目合作, 通过具体案例宣传普法工作,融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律师答疑于一体,营造了崇尚法律、 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中共济宁年鉴》

出版者:济宁市新闻出版局

这次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了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济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开得很好。会议期间,大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 提高了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济宁建设的方向, 进一步增强了在新起点上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下面,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就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法治济宁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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