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强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2013中共济宁年鉴》
唯一号: 150330020210000614
人物姓名: 王刚强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2/001
起始页: 0611.pdf
性别:
出生年: 1974年8月
籍贯: 山东邹城人
民族: 汉族

传略

王刚强,男,汉族,山东邹城人,1974年8月出生,1990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统计师,现任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员。 自1990年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忠实履行劳动保障监察员职责,努力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协调发展。建立了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覆盖城乡的工作体系,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各项工作指标逐年大幅增长。2012年劳动监察通过举报投诉、年审和清理社会保险费欠缴漏缴等专项行动,共检查了 827家用人单位,涉及5.9万名劳动者,下达法律文书294份,共征缴社会保险费7600余万元,补签、续签劳动合同1500余份,清理拖欠工资、押金、双倍工资合计82. 8万元,取缔了 6家黑职介, 清除违法职介广告牌6处,销毁职介宣传单、名片等资料近500件。其中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数额是 2011年的3倍,创历年最高。 二、 优化办事程序、落实惠民措施,为劳动者排忧解难。制定了一系列的惠民便民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实行政务公开,使服务对象对劳动保障监察职能职责、办事流程和工作人员一目了然, 坚持挂牌和亮牌工作,方便人民群众举报投诉,体现人性化服务。 三、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一是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监察员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积极构建和谐劳动监察,提高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二是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个人自学与组织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监察员执法办案能力。三是制定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做到仪表端正、语言文明、态度诚恳、工作规范。四是严格落实廉政责任制,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和社会团体、管理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听取和接收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纠正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该同志以刚直不阿的性格和过硬的业务素质,取得了累累硕果,先后获得了山东省、济宁市及邹城市各项嘉奖40余次。在他的带领下,邹城市劳动监察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进取,不断创新,走在全济宁市乃至全省的前列。市劳动监察大队被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劳动监察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7年被省、济宁市评为“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2013年4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知识出处

2013中共济宁年鉴

《2013中共济宁年鉴》

主要讲述了山东济宁市委工作概况,政治纲要和市委各部门工作概况,各信息资源局的改革和创新。对当地的企业做出了评比并享有“企业之星”称号。济宁当地的乡镇发展兴建有了强有力的改善等情况。

阅读

相关专题

监察员
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