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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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2013中共济宁年鉴》
唯一号: 150330020210000558
人物姓名: 李清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2/001
起始页: 0573.pdf
性别:
出生年: 1966年5月
国别: 中国
籍贯: 山东济宁人
民族: 汉族

传略

李清,男,汉族,山东济宁人,1966年5月出生,1984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会计师,济宁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珍爱自己的工作和岗位,始终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神圣使命,坚持“岗位就是奉献,工作就是责任”的工作理念,三十年如一日,不怕苦,不怕累,身先士卒,勇挑重担,工作中经常加班加点,舍小家顾大家,为全市地税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2011年底,妻子因车祸住院三个多月,几乎没陪伴过妻子。父母年迈体弱,他除了晚上抽时间探望一下,几乎没陪伴过老人。女儿高考期间,一家三口同时出门后就各奔东西孩子去高考,妻子去医院,而他去上班。对此,他深感内疚,但他从没有抱怨过,也没有向组织提出过任何要求,而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精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好每一件事。他带头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完善措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他以地方的发展为己任,当好参谋助手,服务领导决策,带头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调研后,就济宁资源城市转型、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他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制定执行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规章制度,“三公”经费显著下降,经验做法在全市得到推广,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参加工作以来,25次荣获先进个人称号,所在单位26次荣获先进单位,1997年,被授予 “济宁市劳动模范”,1998年,被授予“山东省先进工作者”。2012年度,济宁市地税局以中央、省驻济单位群众满意度考核第一名的成绩荣获“群众满意先进单位”称号。 2013年4月,李清同志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知识出处

2013中共济宁年鉴

《2013中共济宁年鉴》

主要讲述了山东济宁市委工作概况,政治纲要和市委各部门工作概况,各信息资源局的改革和创新。对当地的企业做出了评比并享有“企业之星”称号。济宁当地的乡镇发展兴建有了强有力的改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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