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鸿云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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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5》
唯一号: 150330020210000005
人物姓名: 陈鸿云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564.pdf
性别:

传略

陈鸿云,1990年开始做基层司法调解工作,至今已有14个年头。14年来,陈鸿云牢记党的宗旨, 坚持以德做人、依法办事,先后共受理各类疑难纠纷 1063起,调处成功1052起;接待来访、解答法律咨询5600多人次;防止可能引起的自杀事件、凶杀案件37起59人次;避免群体械斗11起,化解个人和集体上访19起153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60 多万元。陈鸿云先后11次被评为省市级先进个人, 连续8年被评为县级优秀党员,荣记三等功一次。 1994年10月,陈鸿云出席了“山东省第二次防激化表彰大会”,为韩庄镇司法所捧回了集体一等奖。 2001年4月,陈鸿云又被济宁市委、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2002年9月,被司法部授予“模范调解员”荣誉称号。2004年,被中共山东省委授予“山东省优秀党员”荣誉称号。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5

《中共济宁年鉴2005》

主要讲述的济宁市的政治工作、人大党组工作、政府党组工作、武装工作、党建论坛、改革与创新等等的一些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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