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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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20322
颗粒名称: 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
分类号: C913
页数: 2
摘要: 2014年,微山县民政局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工作创新创优和自身能力建设,多项工作实现新的突破。目前,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5231人, 全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506万余元。二是认真落实专项救助措施。积极实施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等专项救助工作。三是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城镇“三无”人员福利补助工作。成立了微山县拥军优属协会,组织开展了首个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同时, 扎实开展驻村联户工作,解决农户反映问题160余个,帮扶资金达21.4万余元。认真实行党务、 政务公开,坚持从严管干部、带队伍、抓作风,树立了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关键词: 社会保障 社会生活

内容

2014年,微山县民政局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工作创新创优和自身能力建设,多项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一、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 福利慈善事业快速发展,保障和改善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健全完善城乡低保配套制度。县委、县政府岀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采购了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举办了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软件业务培训,形成了部门参与、责任明确、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实施各级民政干部、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完成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工作,开展农村低保全员复核和“阳光低保”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共核销低保4138人,新增低保 3090人。目前,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5231人, 全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506万余元。
  二是认真落实专项救助措施。全县共救助困难家庭大病患者2487人,发放救助资金618.9万元;保障农村“五保”低保对象2588人,发放“五保”资金933.6万元。列支229.7万元,对850户城乡特困低保家庭、2937人次因大病、伤残、灾害、 车祸、智障、失业等原因造成的困难群众和5634名受灾群众进行了救助;开展了“慈善湖区行”活动,为高楼乡敬老院、永胜小学、微西小学和南阳镇敬老院、南阳镇一中、中心小学送上慰问金18万元; 开展“关爱尿毒症患者”救助工作,多次与企业家到医院和患者家中开展救助活动,共救助尿毒症患者110人,发放善款55万元;实施了低保家庭大学生全程救助和“朝阳助学”慈善救助活动,为全县114名低保家庭大学新生,302名低保家庭大学在校生和467名大、中、小困难学生发放了助学金 176万元;积极开展爱心助残活动,向特校捐助5 万元救助金;支出217.6万元资助27209名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参加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实施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等专项救助工作。完成了 11处乡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敬老院供养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是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城镇“三无”人员福利补助工作。开展了全县民政干部职工联系孤儿活动,确保每名孤儿都有联系人,共联系孤儿160名,保障了孤儿的合法权益。救助城镇 “三无”人员32人和困境儿童440人,发放福利补助资金237万余元;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通过物业公司,对城镇“三无”人员等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开展了“慈心一日捐”活动,举办了“微山梦•慈善情”慈善晚会,共接收捐款480余万元, 积极发动6家民营企业设立“冠名慈善基金” 9000 万元。
  四是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组织申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完成8处农村幸福院建设,新增养老床位400张。为全县3处养老机构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出台了《关于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组织开展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理检查工作。
  二、双拥共建活动深入开展, 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局面全力推进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工作,高分通过省级双拥模范城考评验收。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平均增长20%以上, 发放抚恤补助金1390万元、优待金1099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提高到11800元,比上年增长 14.6%。成立了微山县拥军优属协会,组织开展了首个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发放自主就业补助金449.6万元,培训退役士兵290人。
  三、 城乡社区建设协调推进, 社会组织管理明显加强,促进了城乡基层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日”活动。进行了《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依法圆满完成了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届城市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完成率均为100%。全面推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认真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建立公益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县级社会工作协会,开展了 “发现先心病,请找微山社工”、湖区困境儿童 (青少年)社工援助和重阳节慰老送暖等一系列活动,有效整合了社会资源。
  四、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实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学习的决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定把每周五作为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日,每月轮流开展“民政业务技能学习”、“廉洁教育讲堂”、“道德讲堂”和“义务劳动”四个主题学习。2014年,主要开展了 “谈家风”、“演讲比赛”、“公开承诺”、“廉政宣誓”等一系列主题学习教育。同时, 扎实开展驻村联户工作,解决农户反映问题160余个,帮扶资金达21.4万余元。提岀了民政干部与敬老院老人“共度中秋、共度春节”活动,局机关党员干部踊跃报名,积极参与;设立了“大堂经理”, 推行了公务自行车,减少了物业管理人员,设置了工作人员去向牌,方便了办事群众。认真实行党务、 政务公开,坚持从严管干部、带队伍、抓作风,树立了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中共济宁年鉴》

出版者:济宁市新闻出版局

这次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了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济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开得很好。会议期间,大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 提高了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济宁建设的方向, 进一步增强了在新起点上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下面,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就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法治济宁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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